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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被体罚“精神分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妈妈呢?妈妈呢?”在贵州省清镇市一户人家,13岁男孩小杰(化名)只要没人拉住,他就会冲出家门。小杰的妈妈李红(化名)说:“两年了,我不敢离开他半步。”9月11日,在经过了1年零4个月的漫长诉讼之后,李红看到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终审判决书。法院判定:清镇市红枫第二小学、班主任杨丽赔偿小杰11.92万余元。

  “今天我的作业做错了,我被老师打了,一掌打在我脸上,红了,红得像个苹果一样……我很悲伤。”这是2002年9月25日,小杰在日记中写到的。2004年3月,在学校,杨丽又揪了小杰的脸一下。此后,小杰的父母发现小杰出现恐惧上学等反常现象。2004年5月,清镇市教育局对杨丽老师殴打小杰一事进行了调查,并建议对杨丽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小杰被迫离开了学校。2005年1月至2月,小杰被送往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30天,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同年4月,小杰及其母亲向清镇市法院起诉红枫二小和杨丽,索赔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4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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