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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载普法春风化雨 依法治理润物无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21 法制日报

  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春风,迎来了重庆直辖的脚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也经历了脱困、重组、工商分家等一系列变革。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为主线,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目标,紧紧围绕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庆烟草行业开展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四五”普法的预期目标,为重庆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促进重庆烟草行业的持续、稳定、协

调、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载普法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通过以法导航,学用结合,正己为先,普治并举,重庆烟草行业“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重庆市烟草行业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重庆市烟草行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经营水平全面提高,领导方式发生很大转变,在行业内逐步形成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为行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以法导航正己为先

  走进重庆璧山烟草营销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醒目的宣传栏,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到有关《烟草专卖法》的各项法律、政策规定,同时还可以了解客户服务部的工作职能、客户服务部主任、经理职责等规定。

  一跨入营销中心的访销部,就可以听到电访员亲切轻快的话语,“还有需要帮助的吗?谢谢!再见!”这里的电访员平均每天打进打出电话100多次,每次平均两分钟。订货时要根据客户的不同性格有针对性地运用不同的语速和声音,语气要符合客户的节奏,声音要能感受到客户的心情,要能用自己的情绪感染客户。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规处处长钟长昭介绍说,像璧山营销中心职工这样的服务态度和水平,就是全局上下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果。

  “四五”普法期间,也是重庆烟草行业面临着多重矛盾和困难的时期。重庆市局领导意识到,要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要加快脱危解困步伐,要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必须从干部职工自身抓起,从提高重庆市烟草行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执法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入手。

  因此,全局上下,以“四五”普法为契机,以《烟草专卖法》为立足点,提出了“以法导航,正己为先”的目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五年的普法期间,重庆烟草行业共有10830名普法对象,其中重点普法对象即各级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385人,截止2005年底,烟草行业各单位购买、编印“四五”普法教材资料2万余本;组织普法培训21次,其中由市局(公司)针对重点普法对象组织的封闭式培训12期,参训人员3200余人(次);组织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20次,举办法制专题讲座9次,组织法制演讲比赛3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制教育录像5次;开展“3·15”、“6·29”、“12·4”等群众性专题宣传活动21次,出动宣传人员2500人次;2003年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在机关机构编制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将普法教育作为专门岗位职能定岗列编,做到法制教育管理部门职能的专业化和工作日常化。

  2006年5月,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针对行业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公司改制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专门邀请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和西南政法大学有关法律专家对行业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增强行业领导干部依法经营管理企业的观念,为进一步加强行业劳动用工及经济合同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给领导干部上课,在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已经养成了一种惯例。自2001年以来,已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等专家学者举办法制专题讲座3次,有60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此外全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区县局副局级以上干部参加国家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举办的法制培训讲座650场次,总计3100余人;每年重庆市局还要举办1至2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集中封闭式培训。

  给专卖执法人员上课,重庆市局专门制定了制度。针对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了《重庆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考试制度》,采取“一法一考”的方式,按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重点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自2002年以来,重庆市局通过委托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委办公厅培训中心,聘请西南政法大学、市法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和行业内的法律专业人士就《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以及《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内容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反复培训。同时,为提高专卖管理干部的法律理论水平,还开设了法理学、证据学等法学理论讲座10次。“四五”普法期间超过10000人次的专卖执法人员参加了重庆市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在专卖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中,重庆市局还注重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经常以“以案代训”,开展交流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发、促进专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同时还开辟网上法制论坛,交流法律学习心得,提高了法律学习的理论层次;依托《重庆烟草》杂志,开展专题法制调研活动,撰写探索烟草专卖管理理论性调研文章,近四年来,重庆市局专卖管理和专卖执法人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类法律学习和研究论文30余篇。

  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上课,成为企业部门管理的需要。重庆市局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从部门管理实际需要出发,加大了对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劳资、安全等涉法岗位人员的法规培训工作。重庆烟草行业针对经营管理人员举办以《公司法》、《会计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培训11期,参训人员880余人(次)。同时根据国家局的安排和要求,于2003年7月至9月对全市行业各单位近600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分三期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此次培训考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重庆市局获得了国家局评定的培训考试组织先进奖。

  在“四五”普法启动阶段,重庆市局和下属各单位还因地制宜采取张贴、粉刷普法标语、悬挂横幅、办普法宣传橱窗、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大造声势,在全市行业形成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在五年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中,行业各单位都十分注重不断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重庆当地媒体对行业普法工作均有相关宣传报道。

  同时,重庆市局和基层各单位注重通过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规。积极参加每年的“3·15”、“12·4”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出动宣传人员、宣传车辆,通过文艺表演、悬挂宣传图片、发放专卖法制漫画台历、现场讲解假烟识别常识和专卖政策法规等形式,营造烘托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法制舆论氛围。

  重庆市局法规处钟处长表示,过去在烟草专卖管理中存在有规不循、有法不依、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执法办案往往不分案由,一罚了之,下罚款指标,定创收任务,把执法当作创收的工具,这些认识上的误区,违背了烟草专卖立法宗旨,达不到纠正烟草专卖违法行为的目的。经过“四五”普法教育后,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更加深刻,“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逐步形成和树立,各基层单位专卖执法水平大幅提高,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再作为执法人员考核的单一标准,而客户满意度成为检验专卖执法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根据。

  从今年3月1日到11日,重庆市局组织网络从业人员对全市除城口县以外的38个区县卷烟零售客户进行了满意度抽样问卷调查。共调查了10299名卷烟零售客户,调查内容包含对卷烟供应工作的满意度、对卷烟价格策略的满意度、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对客户分类方法的认知度与满意度、对烟草公司的要求与建议五大块,综合满意度为95.72%。

  一切都在悄悄地改变,改变的不仅仅是一线的专卖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营销人员的服务水平,在整个重庆烟草行业,干部职工的素质在悄悄地改变,就连烟草公司的管理水平也在悄悄地改变。

  依法建制依法治企

  2003年,重庆烟草工商分离,这本是商业企业发展的大好机遇。但由于政策和历史等原因,当时的重庆烟草商业企业却面临着举步维艰的严峻形势:全行业贷款23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80%,是名副其实的“债台高筑”;行业不良资产巨大,各类亏挂高达8.5亿元,行业生存受到了严峻考验。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首先意识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于是,从颁布《重庆市烟草行业违反财经纪律处分规定十条禁令》开始,相后出台了《重庆市烟草行业财会制度汇编》、《重庆市烟草行业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等企业规章制度。到2006年6月3日,在中国首届企业财务管理峰会上,重庆市烟草专卖局荣获“财务管理优秀企业”称号,《重庆烟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方案》荣获“财务管理优秀案例”,重庆市局财务处长张小平同志荣获“优秀总会计师”称号。

  在“四五”普法期间,重庆市局对照法律要求细化管理制度,在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做文章,相继出台了《重庆市烟草专卖执法机构岗位工作职责》、《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专卖文明执法用语》等14个规章制度。在烟草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依法治理也得到了大力加强。重庆市局围绕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依法管理的需要,严格对照《烟草专卖法》、《会计法》、《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重庆市烟草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办法,在既有规章制度基础上,制定完善了《重庆市烟草行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烟草行业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等12个规章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建立制度只是推进依法治理的基础,制度如何有效落实才是达到依法治理目标的关键。重庆彭水县烟草公司针对以前年度烟叶收购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大了烟叶收购流程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度。并专门成立了烟叶收购流程操作监管小组和夜间盘点工作组,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加强督查,对24名违规违纪的收购人员分别作出了撤销职务、开除留用和赔偿损失的决定,有力地维护了收购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用刚性的制度约束人、用不打折扣的制度落实来规范事、用严格的惩戒措施来教育纠正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这就是我们在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基础上切实推进依法治理的主要体会。”法规处处长钟长昭如是说。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还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重大问题的酝酿过程、决策程序、决策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企业法律顾问列席党组会、行政办公会有了明确意见,用法治的方法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水平,防范和避免决策“一言堂”现象,切实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

  近年来,重庆市局在法律顾问的支持协助下,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1件,为行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解决影响重大的民事、劳动诉讼案件5件,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发展局面。在整顿规范内部经营行为方面,法规部门全程参与了近年来烟叶经营秩序整顿、卷烟经营秩序整顿、财经秩序整顿等专项整顿规范工作,运用法律手段协助完成了烟叶、卷烟欠款的清收、内部违规行为的查处、相关监督制度的建立等工作,确保了整顿规范工作在法制平台上的有效开展。

  “四五”普法期间,先后有1人因野蛮执法、1人因违反财经纪律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有3人因违反财经制度受到纪律处分,有8人因乱决策、乱投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有12人因违反卷烟经营规范受到纪律处分,有16个单位因违规行为被扣减了方针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严格执行的惩戒措施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解决了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端正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经营管理作风,职工队伍形成了守法、风正、心齐、气顺的和谐局面,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大幅下降,推动了重庆市烟草行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从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以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不断将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为重庆市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贾明非表示,几年来,通过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重庆卷烟市场得到了净化,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大减少。重庆市烟草公司近年来经济质量明显提高,2005年,重庆市两烟生产经营取得直辖以来的最好成绩。

  2005年,重庆市局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16.4亿元,增长20.8%;其中在消化潜亏1.4亿元之后实现利润10.6亿元,增长56.9%;年末全市总资产负债率58.6%,同比下降10.7个百分点。

  2005年重庆市烟叶生产克服烟叶农用物资涨价、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不利因素,全面完成了生产收购目标任务。全年对烟农产前产后扶持投入1.66亿元,同比增加5600万元,实现烟农直接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29.3%,较好地调动了烟农的种烟积极性。全年共引进21家工业企业在9个区县联建烟叶基地,基地烟叶调拨计划128万担,提前1年完成国家局下达的80%烟叶原料基地化供应目标。

  重庆市局各单位网络建设基本达到整体推进的目标要求,特别是“两电一送”、合理定量、客户服务、明码标价、品牌培育等基础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市网络建设的全面提升打下坚实基础。物流中心顺利完工,九龙坡、大渡口两个物流整合点已实现订单、电访及储配集中。重庆全市电话订货客户比达到99.59%,电子结算客户比87.1%,城乡一体大配送客户比99.6%,合理定量客户比95.2%,明码标价到位率81.2%。全市实现卷烟利润9亿元,同比增长51.3%,卷烟经营对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支撑性作用日益明显。

  重庆市局专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机构调整、队所整合逐步到位,查处分离、政务大厅建设效果明显,许可证和准运证管理进一步规范,专卖内部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卷烟打假目标责任制和烟草公安打假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继续保持了卷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全年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19699起,查获假冒卷烟8246件、走私烟265件,捣毁地下黑烟厂4个、手工制假窝点9个,收缴烟机12台,判刑28人,刑拘101人,行政拘留35人,有效整顿和规范了烟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边界各区县单位进一步巩固川渝专销协作成果,狠抓与毗邻省市专销协作机制的深化落实,扩大协作范围,实行专卖管理联防联守,卷烟销售同牌同价,“两烟”生产经营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重庆市局普法工作的成绩得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重庆市局领导班子被评为重庆市国有重点企业“四好班子”,销售公司获全国烟草行业先进集体,市局法规处获全国行业“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大足烟草专卖局工会被重庆市总工会授予“四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抓住关键环节推动依法治理

  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贾明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确立了烟草行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政企合一体制,烟草行业落实依法治理,任务目标是切实提高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的水平。“四五”普法期间,重庆烟草行业推进依法治理,主要是抓住了一个龙头,抓紧了一项建设,把握住了两个切入点。

  一个龙头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的带头示范作用。依法治理,是法治社会的管理文化。依法治理要落实在行动上,法治观念首先要融入在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抓领导干部学法,我们在“严”字上下了功夫。一是教学质量把关严,我们对行业领导干部进行法制讲座的师资选择不拘一格,有知名教授也有行业内的年轻同志,但是对讲座质量有一样严格的标准,目的是要保证法制培训对干部法律素质的提升有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培训纪律要求严,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的组织管理有人事部门参与,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通过教与学两个方面的严格要求,干部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得到切实转变和提高,带动了行业职工法律素质的整体提升。

  一项建设是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干部学法,主要养成的是与依法治理相适应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具体任务落实,需要依靠一支专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四五”普法期间,重庆烟草行业从政法院校招录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100人充实到专卖执法、政策研究、经营策划、法律咨询、纪检监察、人事管理等岗位,这些法律专业人才,为全市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工作带来了新气向、新面貌,目前引进的法律专业人才中已有5名同志走上领导岗位,改善了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

  两个切入点,第一个是领导集体决策过程引入法治的理念和技术支撑,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依法决策,就是要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我们修订完善了全市烟草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的议事规则,形成了法律顾问列席决策会议的制度,用法治的方法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了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

  第二个是丰富完善监督机制。为了切实提高全市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水平,我们在监督方面增添了三项内容: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的社会评价机制,要求市局法规部门每年走访相关社会单位和行政相对人,通过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专卖执法情况的意见建议,纠察违法行为。二是以法规部门合同审查工作为载体,建立了对重大投资行为的全程跟踪了解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和法律风险。三是形成了财务、审计、法规、纪检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了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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