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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查盗版,通牒期已过 再卖盗版,吊销证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8:2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9月12日,记者从贵阳市文化稽查部门获悉,在“反盗版百日行动”中,公示期结束后继续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无论数量多少,行政许可部门在年检时将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

  目前,贵阳市“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示期已经结束,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有关行政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经营

侵权盗版书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者,查获100本(张)以下的,处以1万至5万元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文化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将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据悉,贵阳市将对公示期结束后继续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无论数量多少,行政许可部门将在从年底至明年初的年检登记中,依法不予登记或者暂缓登记,意味着将被吊销证照。作者:赵惠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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