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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监控 一个山区小县的民政执法探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9:17 大河网-大河报

  

低保监控 一个山区小县的民政执法探索
一个山区小县,突破现有的民政行政格局,成立民政监察大队,尝试民政独立执法,在全省民政系统中引起强烈反响。民政执法是领导心血来潮还是深思熟虑?是拔苗助长还是水到渠成?民政执法都进行了哪些探索和试验?它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什么?

  实地调查监察人员识破低保骗局

  “潘某的丈夫是学校看大门的临时工吗?面对一路报上来的材料,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感到心里不踏实,材料转到监察大队后,终于识破了一起骗保事件。”罗山县民政局民政监察大队主任罗明泽介绍。

  去年10月,罗山县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复核时,一个姓潘的42岁中年女子要求享受城市低保。

  潘某说,她一家三口,她是罗山县床单厂职工,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不能工作。她丈夫43岁,在一个中学看大门,每月的工资才336元;女儿16岁,在县城上高中。全家仅靠丈夫的微薄收入为生,他们家住的是床单厂内部集资房,面积才40平方米,家中电器只有一台电视机,生活非常艰难。

  “看到潘某的申请,对照城市低保政策,认为符合低保条件。”在随后的社区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审批中,潘某一家均通过评审。

  材料报到民政监察大队后,大队派人入户调查,有一点让他们不放心,那就是潘某丈夫的情况,因为他是在下面的庙仙中学看大门。

  监察人员来到庙仙中学,发现潘某的丈夫不是看大门的临时工,而是一名教师。他的工资不是300多元,而是800多元。潘某的家庭收入高于城市低保的标准。于是,这起隐瞒丈夫收入、企图骗取国家低保的骗局被识破。

  这只是民政监察大队执法中的一个案例。

  民政监察让符合条件的人得到救助

  让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对此,罗山县的胡建国深有体会。“如果没有低保,我这个家都没法过下去了。”谈起低保,胡建国很高兴。

  现年45岁的胡建国是罗山县一位蹬三轮车的,他家有四口人,儿女都正上学。

  胡介绍,两年前,妻子生病后下岗,儿子在罗山二中读书,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女儿在县城南街小学上学,他本人靠蹬三轮车送货挣钱。正常情况下,他们家还能过得去,但去年儿子心脏病发作,看病花了几万元,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顿时陷入困境。屋漏偏遭连阴雨,今年妻子患脑瘤,现在武汉协和医院住院治疗。

  “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邻居们告诉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我就去了民政局。”

  罗山县民政局得知情况后,很快安排县民政监察人员入户调查,发现情况的确如胡建国所说的那样。一个不大的小院,两间破旧的红砖平房,而且这还是租赁的房子。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可能就是送货的三轮车了。

  很快,这个家庭被纳入到城市低保行列。

  罗山县民政局局长李继林说:“不但让胡建国一家纳入城市低保,我们还根据他家的实际情况,给了他大病医疗救助。这样,胡建国一家吃的问题解决了,治病上也有很大帮助。”

  “让符合条件的人享受民政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李继林介绍,民政监察大队成立一年来,已对全县各乡镇保障对象进行了3次全面监控调查、5次重点监控调查,累计复核上万户,两万余人次。取消了1193户、3065人因外出务工、重复领取、就业状况发生变化、收入超标准、手续造假、新建或装修住房、有高档家用电器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保障户,让符合条件的人尽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如今,在全县的民政工作中,民政监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民政执法已成为保证民政工作公平、公开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李继林说,在全省率先成立民政监察大队,不仅仅是增加了一个部门,对民政工作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代表着一种民政工作思路的改变。罗山县是怎样想到要进行这种探索的呢?

  民主评议排名下滑曝出民政监管漏洞

  “成立民政监察大队,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更是环境使然。”面对记者的疑问,李继林道出心中的想法。

  2003年11月,一向感觉良好的民政系统在全县的民主评议中却遭遇切肤之痛。

  李继林说,在以往历次的民主评议中,县民政局都名列前茅,但在这次评议中,爆出了个大冷门,名次急剧下滑,竟然到了中下游的位置。

  闭门思过,总结这次严重下滑的原因,民政局工作人员普遍认为,根源在于城市低保工作不扎实。因为在不久前,罗山县人大、政协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议案,质疑县民政部门在城市低保工作中没有把好关——该吃低保的没有吃,不该吃的反倒吃了。

  这让刚到民政局上任不到两个月的李继林如坐针毡。

  “当时,我们就想下工夫,把全县所有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的情况搞清,看看有多少人是不该享受低保的,又有多少人应该享受而没有享受。”李继林说。

  2004年2月28日,经过深思熟虑,李继林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对全县所有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进行一次“地毯式”摸底调查。

  李继林从民政局机关、局二级机构及各乡镇民政所、居委会抽调五六十名工作人员,分成20个小组,历时3个多月,对全县所有城市低保对象进行详细的调查,终于摸清了罗山县城市低保对象的家底。

  这次全面核查“战果辉煌”,摸清了家底,查出了诸如老人已经死亡不申报、就业状况发生变化、经济收入超标、全家外出务工、新近建房或购房、居住条件明显不符等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共计108户331人,还从中发现了多头申报、人户分离、重复领取、手续造假、有高档电器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等现象。

  “这种大兵团作战形式,声势大、效果好,但也有欠缺的一面:耗费的人力、物力太多,影响了局里的正常工作。还有,抽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政策的把握也不一样。”李继林说,他当时就想,乡镇搞计划生育有专门的监察大队,民政工作任务这么重,为什么就不能成立专门的监察大队呢?

  应时而生民政监察大队担负7项职能

  要成立民政监察执法队伍,有一个问题让李继林等人犯了难——现有的民政体制根本没有监察这个机构。要不要成立?这的确让罗山县民政局的领导班子犹豫了好长时间。

  “凡事都有个开头,既然现实需要,就让我们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吧。”李继林说,最终,他们找到了这样一些理由:一是职责所在。国务院和省关于城市低保实施办法都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低保的管理,每半年应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核与审核。二是现实需要。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居委会负责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乡镇民政部门代表政府负责材料审核和入户复核。由于人手非常少,很难做到对每户的家庭情况和收入状况都掌握得及时、准确。居委会、民政所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很难避免人情的干扰。同时,民政局时常接到民政方面的信访投诉,但因为人员太少,想管但管不过来。低保工作要做好,防止弄虚作假,必须建立专门的监察队伍,形成长效的监察机制。

  2005年,罗山县民政局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建专职队伍。2005年初,报经编委批准同意,罗山县民政局成立民政监察大队,属民政局二级机构,实行财政全额供给,编制10人。

  当时,民政局对民政监察大队规定了7项职能任务:负责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的复核;负责低保政策的宣传咨询;负责低保工作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登记等。

  分类监控民政执法闯出监控新路子

  民政监察大队成立以后,形成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其中,对城市低保对象的监督机制,就为全省城市低保复核工作趟出了一条新路子。

  “全县低保5000多户、1.3万多人,而且分布在全县各个角落,面对这么大的工作量,依靠民政监察大队现有人力不可能面面俱到,无法保证监控质量。”罗山县民政局副局长谌才耀说,保障对象收入标准难衡量,各行业成员实际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准确核实,保障对象中存在着虚报冒领现象。他们觉得,监督执法有必要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监控的效率和质量。

  “经过一段时间的琢磨,我们探索出了在分类施保基础上进行分类监控的办法。”罗山县民政局民政监察大队主任罗明泽说。

  根据保障对象自身条件和家庭收入情况等,罗山县将全县的低保对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无收入来源,长期难以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困难者;第二类是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短期内不能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困难者;第三类是因目前没有就业门路和收入渠道,近期内不能脱贫,像下岗失业人员中40~50岁人员、发生天灾人祸的困难户等。

  “对这三类不同的对象,我们实施了不同的监控手段,也就是分类监控。”罗明泽说,对于各类对象,他们采取不同的监控手段,在抽查时间、抽查面积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复核调查的办法,罗明泽介绍,监控调查的方法是按居住区域随机抽样,或突然袭击,或经常性监控。通过这种办法,为低保户和社会群众解答问题,提供政策咨询,使低保户和群众对监控调查、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能够自觉接受和支持。

  民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入户监控和日常工作中,接待受理居民人访信访372件次,对132件提出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转交有关居委会办理入户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讲明政策,取得理解和谅解;纠正不符合条件的有110户、331人。

  公平公正避免“瞎子摸象”审批

  罗山县民政执法监督的探索,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省民政厅低保处一位负责人认为,随着城市低保、医疗救助等民政工作内容的增加、范围的扩大,民政工作的难度也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民政工作随之改革,就要求民政工作与新形势下的民政实际相适应。罗山县探索民政执法监察,不但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县民政工作者主动改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民政工作的有益探索。罗山县民政执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全省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作为民政执法的探索者,李继林认为:“我们的民政工作,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等大多是扶贫济困的事情,如果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应该享受救济的享受不到救济,而不该享受的却享受到了救济,上级救济的钱物不能做到不折不扣地发放到老百姓的手中,那必然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有了民政执法,可以让民政工作更准确,避免‘瞎子摸象’式的民政领导。”谌才耀说,需要救济的对象分布在全县各个角落,而能否享受救助的审批权限在县级民政部门,如果没有民政监察,领导的审批就像“瞎子摸象”,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通过监督执法,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过去,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已保而实际上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不能及时清除,应保未保对象不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既损害了部分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也不利于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实施经常性监控后,民政部门及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撤保,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保障,切实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受到了居民群众的欢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谌才耀如是说。

  民政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深入家庭展开调查

  □记者夏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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