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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制度调整铺路工行两地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9:27 南方日报

  IPO制度调整铺路工行两地上市

  工行拟在9月21日举行上市听证会,10月底进行IPO

  分析

  “对IPO询价制度作出调整,体现出管理层意图助推工商银行顺利如期上市。”分析人士认为,调整IPO的询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工行要在内地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的监管障碍。

  工行上市频获“加油”

  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这辆巨型的“银行车”,在驶往内地和香港同时、同价上市时,一路上获得多方为其“加油”。

  资产总额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首的工行,从8月末已经开始模拟路演。据报道,工行将定于9月21日举行其在香港的上市听证会,并计划于10月底进行IPO,其中A股发行数量为204亿股,H股发行数量达407亿股,共拟募集资金190亿美元。

  此前,有消息称,工行IPO遇到两地在上市信息披露要求和定价制度差异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在监管上的障碍会拖延其上市的进程。

  而在11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明确表示,工行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的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政策障碍。同时也有报道称,工行IPO的计划基本上不会因为技术障碍和市场行情而改变,将如期在10月27日完成这一“IPO壮举”。

  调整IPO制度有助推作用

  调整IPO询价制度的“意见稿”中的部分规定,体现了“配合”助推工行上市的特点。其中有一点:“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网下配售股票,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上发行时发行价格尚未确定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当按价格区间上限认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应当退还给投资者。”

  证监会发行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一制度安排与香港市场的公开发行流程相同,发行过程较目前程序可缩短2个工作日,对于A股、H股同发的公司实现同时确定价格、同时上市非常重要。

  另外,“意见稿”还规定,IPO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即按同一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

  证监会发行部负责人指出,发行大盘股时引入国际上通行的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发行方式,并要求持股锁定12个月以上,有利于吸引长期增量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有利于改善投资者结构,同时有利于缓解市场资金压力、稳定投资者预期,对大盘股实现平稳发行上市有重要作用。同时,为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保护投资者利益,引进了国际上通行的“绿鞋”机制,授予主承销商在发行后一段时间内稳定股价的合法手段。

  工行发行定价或在2.7~2.8港元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利于消除市场对工行上市可能引发A股流动资金短缺的担忧。

  在今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4个星期发行了15只股票,使股票市场的资金一度紧张。近期,新股发行节奏已经减缓,证监会在8月份暂停了20天的新股发行,而根据近期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新股上市安排已到9月28日。另外,8月底QFII新规出台,大大降低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A股的门槛。分析人士称,这些措施都支持了工行A股的IPO。

  此外,在H股方面,据海外媒体透露,约有25%的工商银行H股股份将被企业投资者收入账下,价值可能达到300亿港币,这些企业投资者包括香港多名富豪、大陆中资保险公司以及海外财团。

  在敏感的发行价格问题上,据报道,工行股改办曾在向有关部门汇报的文件中称,1.7倍市净率是大型国际银行的平均水平,值得工行参考。而如果参考这一市净率标准,工行发行价格区间将在2.7~2.8港元。

  本报记者骆海涛

  图:

  资料图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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