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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参展 政府或给予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9:30 南方日报

  企业境外参展政府或给予补贴

  新政策鼓励推介“广州制造”补贴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金额50%

  本报讯(记者/陶达嫔实习生/杜敏)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外经贸局获悉,广州出台了《广州市支持企业境外参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政策鼓励企业赴境

外参展,企业在三种参展情况下可获补贴,支持比例最高可达100%。

  据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员介绍,为打响“广州制造”品牌,有关部门设置了专项基金,补贴企业参展费用。补贴内容包括展位费、必要工作人员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其中交通费指往返飞机票和火车票,生活补贴指国家规定的访问国的生活补贴。

  三种情况可获补贴

  据悉,申请补贴的企业除了必须是在广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还必须是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并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那么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赴境外参展可获补贴呢?记者昨日获悉,有三种情况赴境外参展可获补贴,除了由市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境外展览会、境外经贸洽谈会或境内国际性展览会、经贸洽谈会(广交会除外)情况外,由市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举办或项目组织单位(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团体等)举办和组织广州地区企业参加的境外展览会、境外经贸洽谈会,以及广州地区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国际性展览会均可获得补贴。

  前往拉美参展优先获补助

  《办法》规定,企业境外参展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50%,但由市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举办或组织参加以及上述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举办或组织参加的,以推介广州产品和品牌为重点的国际性展览活动,企业展位费、公共布展费、项目组织单位必要工作人员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给予全额支持。

  此外,根据外贸多元化战略,对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市场的展览会,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并可优先获得补助。

  同时,可优先获得补助的情况还包括:按广州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需重点开拓的新兴市场和重点市场;本地产品、名优品牌产品、拥有国家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产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境外参展活动。

  图:

  企业赴境外推介“广州制造”品牌可获补贴。图为广州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汽车工业。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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