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学费不得高于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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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0: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西安交大附中分校、西安铁一中国际合作学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电科大附中太白校区等民办中小学校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的最高学费标准为5000元。 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对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资质认定的批复及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关于西安交大附 中分校等五所学校学生教育培养成本的调查审核报告》,考虑各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经研究,省物价局确定了西安交大附中分校等民办中小学校的学费标准(试行),该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实际下浮。该标准自今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