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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环保督查中心落户广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0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实习生 何瑞娟) 昨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总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全国将设立五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其中华南督查中心落户广州,中心内设3至4个机构,暂按30名人员编制配备,为司局级建制,监管区域包括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

  据介绍,中心将负责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承办重大环

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跨省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承办或参与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督查重点污染源和国家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督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环境执法情况;负责跨省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来访投诉受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据介绍,各督查中心并不受大区管辖,直接受命于总局领导,对总局负责,受总局委托开展工作,但不指导地方环保部门业务工作。督查中心纳入总局环境应急响应体系,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保持与总局环境应急办公室的通畅联系。

  记者获悉,华南督查中心已经成立,设在华南环境保护科学院所内,但目前机构还不完整,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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