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三大争议 终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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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02 信息时报 |
对于此案,佛山市中院已于8月31日作出二审判决,结果是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对于双方的几大疑问,法院明确给予了回答: 争议:对肖兵的考评结果是否应撤销? 结论:缺少考核程序影响公正 法院认为:罗村高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及事先拟订的程序进行考核。缺少了平时考核和上学期期终的初次考核等环节,无论结果是否公正,该考核结果都因违反了程序而缺少说服力,进而可能影响对肖兵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应该撤销。 争议:竞聘活动是否剥夺竞争上岗的机会? 结论:竞聘活动未剥夺参聘权 法院认为:罗村高中在2004年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针对全校教师进行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该聘任工作并非针对肖兵个人。实施方案中,没有规定考核为不称职的教师不能被聘任,并没有限制肖兵参加聘任的权利,也没有剥夺肖兵竞争上岗的机会。 争议:学校可以停发肖兵的工资吗? 结论:没上班停发工资无不妥 法院认为:肖兵虽然没有参加竞争上岗,没有被罗村高中聘用,但他并没有解除与罗村高中的人事隶属关系,其仍然是罗村高中的员工,应当正常到学校上班,由学校另行安排,但肖兵在没有被聘任后,就没有去上班,故罗村高中停发工资并无不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