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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组快闪轮奸党网民举报 自称受报章影响犯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09 中国新闻网

  

港商组快闪轮奸党网民举报自称受报章影响犯案

  被告陈锡明在网上发放组织快闪强奸党的讯息,惹上官非。(香港太阳报图)

  中新网9月13日电据香港媒体报道,在内地经营餐厅的香港中年汉,涉嫌两度于网上讨论区发出邀请网友在港组成“快闪轮奸党”的讯息,瞬即引起网民关注并报警处理,更一

度有“正义之士”提出自组“快闪剪×队”抗衡。

  该中年汉否认四项作出有违公德及意图犯罪而取用计算机罪名,案件是十二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他声称其行为是受香港某报刊的一则讲述南非轮奸手法犯案的报道影响。

  四十二岁男被告陈锡明、已婚,报称在内地经营餐饮生意,控罪指他于去年八月十三及十五日,于互联网留言板两度发放邀其它网友一起轮奸女子的讯息。控方指本案为首宗“快闪党”被起诉案件,故过往并无相关案例。

  被告昨被裁定表证成立后选择不自辩,但传召一名拥有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名衔、同有“恋丝袜癖”的女网友出庭任辩方证人,以力证被告在该网留言多属讲笑性质,看后仅是“得啖笑”。不过,当控方指出若有人真正组成强奸快闪队时,女网友直言“非常恐怖”兼“好得人惊”,更同意不同嗜好的人士会在网站平台上互相认识,被告留言的平台会为强奸嗜好提供方便。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于去年八月十三日早上,于寓所计算机登入www.she.com的网站,以网名“MasterMind”在留言板上详细讲述快闪强奸计划,并以认真的语句邀请有兴趣的网友参加,并留下电邮地址等候回复。事后网民阅读该讯息后留下七十六个留言,有人表示有兴趣及做出回应,有人觉得恶心及反感,故提议自组“快闪剪×队”对抗,更有网民阅读被告的留言后于同日报警。

  被告的留言事后被删去,他于两日后再留下另一段邀请网民“快闪强奸”的讯息,是次则有二十六个网民留言表示有兴趣。警方于八月二十四日拘捕被告,警诫下被告承认该等留言由他发放,但全属开玩笑。被告获得保释后同日在留言板上公开道歉,但不获网友接纳,更有网友留言“抵你死”。控辩双方将于今(十三日)作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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