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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不是房中房的护身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1:44 南方新闻网

  □话题

  编者按

  将原来的三房两房分割成多间房中房出租,以赚取更多的租金,这种现象在珠三角很多城市都存在,珠海本地媒体近日也报道了上述情况。

  按照有关报道,房中房存在社区消防、治安等隐患。对于房中房,是听任市场无形之手进行调控,还是以行政干预有形之手介入,是房中房导致了安全隐患还是其生逢其时,争论一直存在。赞同者认为,私权应该受到保护,反对者认为,以市场之善掩盖房中房之恶,反映的是存在就是合理的逻辑。是让其自生自灭还是予以取缔,各说各话。为此我们选取了三篇不同角度的稿件,试图为这一现象找到一个最终的答案,或许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但存在一个各方意见能够充分表达并牵引背后各个利益阶层博弈的平台,远比争论结果本身更为重要。

  关于珠海市“房中房”的报道并不新鲜。在广州、深圳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房中房”都以市场的需求为名快速扩张。既包括从老旧小区向新建小区扩张,也包括其努力以某种含糊的理由确立其合法性,挑战城市管理的现有规章和政策及社会心理的承受底线。

  在为“房中房”辩护的人看来,它一出生就已合法,相关论者习惯性地以市场需求的合理性来证明“房中房”的合法性,诸如维护契约自由的观点。如果按照这一逻辑,城市一旦介入对“房中房”的管理就是对房东财产私权的践踏,就是对租客契约自由权的侵犯。这种一厢情愿地以市场的“善意”来取消其“恶性”的论调,反映了存在就是合理的这一呆板判断。那些单纯从牟利的角度进行“房中房”改造的房东们是乐见这些观点的。

  根据市场维护者的立场,那些“房中房”的潜在受害者是无需加以理会的——原因仅仅在于“房中房”的负面影响甚至加害没有演变成现实。事实上,法律也不能为“房中房”给其邻居们造成的精神担忧做出完美的解决。如此一来,“房中房”的房东及房客在与邻居的博弈中就占了上风,法律此时显露出疲态,市场借口似乎无法驳斥。

  不过,市场在替“房中房”寻找合法性借口的同时,并不能给城市和社区的现实稳定做出贡献。而诸如安全、秩序等社会要素则不是单凭市场就可以供应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城市管理者的介入,行政强制力量对“房中房”的干涉就是必要的。在珠海直至珠三角地区,城市管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作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房中房”在事实上增加了城市管理的成本和“房中房”的邻居们的申诉成本——这也是一本市场账,辩护者不能仅考虑租客立足城市的成本而忽略这两方面的成本付出。

  因此,无论在那些市场乌托邦主义者看来有多么不可理喻,城市规范直至取缔“房中房”都是一种现实目标。虽然,现有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并不能为这一“取缔”提供足够强大的力量,但至少为相应的立法行动和法规的完善提供了契机。一句话,在包括珠海在内的珠三角,单纯的市场考量不能为“房中房”树立合法性,单一的市场调节同样不可能解决这一崭新问题。除了市场,别的性质的力量理应出现。

  □宋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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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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