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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审计视野何以只见行为不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4:05 正义网

  审计署刚刚公布的审计结果中,尽管40多个部门的违纪行为历历在目,但回应者要么轻描淡写,要么自行赦免。国家旅游局面对近700万元的不当资金,竟表示“这是简单的事情,不是腐败。”(9月13日《北京晨报》)

  国家旅游局何以视700万元的违规资金如等闲?国家体育总局又何以年年成为审计通报中的“违纪专业户”?而审计部门何以总是走不出“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尴尬和怪圈

?其实,这里面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审计署每年掀起的“审计风暴”中,所列被审计单位的违纪行为虽白纸黑字,昭然若揭,可具体到这些违纪行为由何人负责,具体应该追究哪些人的违纪责任,便往往对天发炮而无所指了。于是,再大的违纪金额,再严重的违纪事项,因“只见行为不见人”而最终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审计视野里“只见行为不见人”的执法情形,直接导致违规违纪者的成本要比违规违纪者的收益低得多,从而也使得违规违纪行为会变得有利可图。近年来,出现在审计视野中的审计对象几乎都有违纪行为发生,一些部门甚至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样的错误。而对违纪行为不能落实到其责任主体,直至形成违而不纠,抑或将执法处罚的枪口对事不对人,对部门而非对个人。这样便演绎成一些部门违纪行为虽连年发生,但相关责任官员个人的命运却不受丝毫的负面影响,于是一些违纪部门的责任人自己宁可充当潜藏在违纪行为后面的“惯犯”,也不愿意丢弃掉因违纪而带给自己部门和自身的那些好处或利益。

  美国经济学家弗雷德曼有关花钱模式的论述十分恰切:“用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事,最为经济;用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用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最为浪费;用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最不负责。”如今那些部门花公共财政的钱,给作为第三者的民众办事,其表现出“最不负责”的状态也在情理之中,但我们若能令每起违纪行为都与其相关的责任主体相对应,并适时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而非仅仅拿违纪行为本身或所在部门说事,那么“只见违纪行为不见违纪主体”的现象还会公然存在,审计机关的执法还会常常遭遇屡查屡犯的尴尬吗?

作者: 侯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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