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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燃气调价方案提交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5:25 新民晚报

  

两种燃气调价方案提交听证
两种燃气调价方案提交听证

  本报讯(记者秦武平)已经7年纹丝不动的上海居民天然气价格、3年前就已推出的申城人工煤气价格,在全球能源价格几乎月月翻新高的背景下,今后将如何调整?昨天下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上海市建立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和调价方案听证会,对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方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上海民用燃气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已坐上了不平衡的“跷跷板”。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天然气上游价格和人工煤气制气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每立方米现行价为1.05元的申城居民人工煤气,与制气成本相比还有0.365元的“缺口”,去年全市人工煤气经营亏损达6.2亿元。燃气价格矛盾比较突出、燃气资源供应相对偏紧,缺乏能源的上海更迫切需要加快完善促进节能、保障供应安全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

  调价间隔不少于两年

  上海燃气集团提交的听证方案指出,最关键的是要建立燃气价格与上游资源价格涨跌同向联动的机制。首先,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调整仅与制气原材料成本涨跌挂钩,非原材料成本涨价因素全部由燃气企业自行消化。对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实行差别化政策:居民用户价格只承担原材料成本变动的70%,燃气企业承担30%,价格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原材料成本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非居民用户价格根据原材料成本涨跌每年联动调整一次。

  其次,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城市综合门站价涨跌同向联动调整,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且上游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需达到8%以上。

  另一方面,建立促进和鼓励节能的价格机制,实行差别化、季节性和阶梯式燃气价格政策。对非居民用户实行季节性差异价格政策,并依据产业政策导向实施差别化燃气价格,对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实行加价,逐步实施超能耗标准和超基数加价的政策。对居民用户,逐步推行累进递增的阶梯式燃气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气。

  两种调价方案不同算账

  如何适当调整本市人工煤气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此次提交听证的有两个方案,即实行阶梯式价格或实行单一制价格,具体方案见图表。

  值得一提的是,两个调价方案均取消了现行居民人工煤气基数以上降价销售的办法。(过去,上海对人工煤气有“用得越多价格越低”的鼓励消费计价方式,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部分,按每立方米降价0.15元计算)。此外,对非居民人工煤气用户,基准价格拟从每立方米1.45元上调为1.80元,并实行季节性差价,分步到位。

  上海燃气集团提供的数据表明,去年上海居民户均人工煤气月消费42立方米,年消费量在600立方米以下的用户约占总量80%。申城居民户均天然气月消费19立方米,年消费量在280立方米以下的用户约占总量80%。按调价方案一测算,今后80%市民户均月增人工煤气支出8.4元左右,户均月增天然气支出7.6元左右。若按调价方案二测算,平均每户月增人工煤气、天然气支出分别为10.5元和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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