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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配防暴“四宝”,离谱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5:27 新民晚报

  ◆赵红玲

  上海浦东部分城管队员开始装备钢铁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和反光背心等防暴“四宝”的事,最近引起诸多争议。网民在质疑的同时,不吝的抛出一块块“板砖”。而坊间的热议,似乎更多地聚焦于城管对城市管理人性化的破坏,以及对其只“堵”不“疏”管理制度的质疑。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全国范围内,城管执法中的暴力事件不断发生,不久前还有一位城管队员被刺死。仅上海浦东三林世博家园区域城管大队,今年1至7月共遭遇暴力抗法24起,不同程度受伤31人,其中周家渡分队的小队长手背、腹部3处严重受伤,共缝了19针。但南码头分队装备“四宝”以来还未上报过一起受伤事件。队员在一线执法时的心理压力明显减轻,安全感增强。

  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城管与防暴对象间的关系,绝对不是“一个要把城市管理得更好”,而“一个拒绝把城市管理得更好”这样一对不合逻辑的矛盾。说到底,这是一方要吃饭,一方砸饭碗,是民生问题最终把城管人员推向“风口浪尖”。

  当下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不允许我们的城市管理走一条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规范,再从规范到法制的道路。城管队伍领命要做的,就是把无证的摊贩赶跑,清理出整齐划一的道路。那些夹着饭碗奔跑流窜的小贩们,借以维持生计的饭碗快砸了,就难免要奋起反抗,对城管人员施以仇恨的暴力。而在暴力事件中,小贩们往往又会演为一种集体的疯狂,毒打无辜的城管人员。于是一个转型社会在经济两极分化中产生的问题,一个特殊社会阶段出现的矛盾,都集中在了那些砸向城管的拳头、甚至亮光闪闪的短刀上。

  而作为城管人员,本就声誉不佳缺少同情,又得不到像公安人员那样的执法保障。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而城管大队却是事业单位。妨碍执行公务是要负法律责任,而城管人员被打了,却常被认定为“民事纠纷”。承受着社会矛盾的压力,却在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城管人员的安全实在不靠谱。试问城管人员如果不穿防暴“四宝”,谁又能保障他们的安全?

  如果我们还没有改变现有的城管制度,如果政府部门还没有很好地安置失业人员,如果成为有证摊贩要付出不小的代价,那么无证摊贩就会存在,城管与小摊贩间的矛盾也就会存在,施暴与抗暴的关系模式就不会完全消失。而作为具体的城管人员,他们个个也都是爷娘肉身,来自一个个普通的家庭,他们的安全和我们每一个普罗大众的安全一样需要保障。因此,给城管人员配上“防暴四宝”,在目前情况下是合理且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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