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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小偷虽可恨,暴打不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2:00 光明网
徐云

  昨天下午,在南京铁路南街,一名年轻小伙子从一户居民家经过时,被当成是小偷被户主追着暴打。(《南京晨报》9月8日)

  且不说被盗的卞先生没有足够证据来证明这位小伙就是小偷,案件还有待派出所的进一步审理。即便就是人家偷了你的东西,又谁给你权力把人家“从摩托车上拽下来,一顿暴打”呢?

  遇到小偷,很多人习惯性地单纯从道德层面出发,觉得小偷就是坏人,犹如“过街老鼠”,该“人人喊打”。于是,在抓捕小偷时经常上演谩骂殴打的镜头,甚至还曾发生过将已制服的小偷活活打死的事件。小偷是可恨,抓小偷也值得鼓励和提倡,但除了正当防卫或制服小偷外,再对小偷进行殴打却不可取。

  正义的体现在于社会而非个人,它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才能依法实施。如果人人都像这样对小偷肆意打骂,社会岂不全乱了套。殊不知,在法律没有判定之前,小偷最多也就是个犯罪嫌疑人,他们享有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任何人把法律抛在脑后而去实施自认为的正义,这种个人暴力就是违法犯罪了。

  小偷可恶,但将他们一股脑都看成“过街老鼠”,却折射出人们法律观念的薄弱。奉劝那些热衷“路见小偷除了吼还出手”的人们,小偷也是有人身权利的,手下留情,小心把自己也给“打”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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