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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出国培训规定要实事求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6:03 人民网

  9月13日,人民网特别策划文章,题目是“干部培训非要出国吗?”,文章还加了编者按:“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进一步规范该省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看了这样的规定,第一感觉就觉得不实事求是。总让人感到太“教条主义”太“官

僚主义”太“简单化”了。因此,笔者认为,干部出国培训作为干部培训的一条途径,应该实事求是。

  首先,要因需要而定。不根据需要,简单地规定“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是教条主义和工作方法简单化的典型表现。在这样的规定下面,假如因工作需要,一年内确实需要出国多次,非出国培训达不到培训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不是很尴尬吗?

  其次,要因实效而定。不注重实效,盲目攀比和跟风,你也出国我也出国大家都出国,动不动就掀起一股股“出国热潮”,这是不重实效的表现。就像前不久媒体披露的“组织一万干部到韩国学习新村运动”,而学习回来,一个村党支部书记说,“不去不知道,去了吓一跳,花了上百万,啥也没学着”。(经济参考报),像这种没有实效的出国学习培训,一次也不应该去。在这种情况下,规定“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不是纵容了没有实效的出国学习培训吗?

  再次,要因资格而定。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出国学习培训,“走出去,学回来”,本身是件好事,但是若不论资格,不看素质,让那些素质差、水平低、在国内都不学无术、“走出去,学不回来”,像这样的干部也能按规定享受一年出国一次,这不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吗?因此,这里的关键不是规定一次或几次的问题,而是应该规定如何规范出国学习培训人员的资格问题。比如,对高校的专家学者、对领导干部中的学者型领导和其它一些“走出去、能学回来”的干部,不仅不应该用规定限制他们出国,从一定意义上说,还可以鼓励他们出国学习。因为真正的出国学习培训、真正要学点东西回来,也不是件轻松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苦差。当然,借出国培训之名行出国旅游之事,那就不是出国培训的问题了。

  第四,要“因事”而定。什么事需要出国去学习,什么事需要出国去考察,什么事需要出国去培训,这也要有个界定,没有明确的界定,单纯用“干部出国培训”去模糊一切,就会让那些借出国培训之名行出国旅游之行的人钻空子,而真正需要出国培训的干部反而受到了限制。比如,涉及到国民经济中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在国内解决不了,必须出国去学,甚至要一次学不回来学两次,在这种情况下,“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行得通吗,这种行不通的规定不是限制了需要出国学习培训的干部了吗?这种行不通的规定,还不如没有规定。

  第五,要“因时”而定。干部出国学习培训,也有个时间问题,出国考察10天是一次,考察20天、3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也是一次,在这种情况下,“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能解决问题吗?既然解决不了问题,本来10天可以解决的问题,我就可以在外面考察20天,花两倍的钱,在这种情况下,本意是为了减少出国费用的“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在这里反而显得苍白无力,不切实际。

  另外,干部出国培训,还要“因地”、“因财”而定,出国培训该去那个国家、不该去那个国家,该按什么标准消费、不该按什么标准消费,也需要有个可操作性的规定,否则,在地域上舍近求远和一地考察多地旅游以及超标准消费就难以避免,公款消费的无底洞单靠“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就堵不住,公务出境经费年年控制,年年超标的尴尬就会继续尴尬下去,最后,“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就只能是尴尬、是笑谈、是讽刺。

  总之,干部出国培训问题,也有个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问题,这就是坚决克服“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和“简单化”的作风,一切从干部出国培训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效果出发,因人、因事、因时、因地、因财制宜,使干部出国培训有规划、有计划、保重点、求实效、不搞一刀切。唯有如此,干部出国培训的规定问题才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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