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量刑案例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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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1:12 信息时报 |
前日上午,在环境优雅的武汉大学校园,72岁的赵廷光教授打开电脑,演示“电脑量刑”。 真实案例 2003年11月13日晚,青山区35街“九九”网吧楼下发生血案,老板罗九九和老板娘 钟则尉被周伟、周焱等人砍了24刀,罗九九右手腕被生生砍断。两人均为重伤,伤残分别为四级、七级。案发后,青山区法院分别判处周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对周焱判刑1年;判共同赔偿30余万元。青山检方提出抗诉,武汉市中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青山区法院重审后以故意伤害罪对周伟、周焱分别判刑三年、一年半,共同赔偿罗九九夫妻俩20万余元。周伟等人上诉,武汉中院维持原判。 电脑判案 1、赵教授输入故意伤害罪,选择重伤一栏,栏头显示:量刑在3年至10年。 2、选择从重处罚情节,依次显示两项内容:重要程度评价和危害结果评价,每一项依次“分特别次要、次要、一般、重要、特别重要”五类。考虑到重伤两人,性质恶劣,赵教授每一项内容均选择了“特别重要”,参考量刑结果为:8年1个月。 3、选择从轻处罚情节,同样出现上述选项。考虑到被告人赔偿了受害人损失,但赵廷光教授认为两名受害人的损失远非20万余元能弥补,所以在两选项中选择了“次要”、“表现较差”。再输入初犯、偶犯,参考量刑为5年10个月。 4、按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得分相抵,结合两种刑期,电脑得出最后量刑为:周伟7年1个月。周焱因案发时系未成年人,系统最后显示其刑期为1年半。 电脑量刑算出的周焱刑期与法院判决一致,周伟刑期与法院判决相差4年1个月。 赵廷光教授称,由于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周伟的量刑也在刑法量刑幅度内,但他个人认为量刑还是畸轻了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