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狱中行贿案凸现司法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2:00 光明网
宋勇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服刑期间,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可以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犹如度假……这就是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因涉嫌向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马建国在服刑期间居然向多名狱警行贿,实在荒唐,令人吃惊。

  一是法理不容。犯人在监狱服刑,本是接受法律的严厉惩罚,理应珍惜宝贵的机会,认罪服法,悔过自新,而马建国不思悔改,服刑时再犯罪,想方设法行贿,在监狱如同度假,不穿囚服,不吃囚饭,自由出入宾馆酒楼,回家过夜,何等猖狂!而司法人员为其“保驾护航”,听之任之,简直拿国家法律开玩笑!

  二是司法不严。监狱司法工作人员是管理改造犯人的,反而为犯人充当“保护伞”,着实可笑。这与司法不严,管理松散,司法人员法纪意识淡薄有直接关系。正因为如此,让马建国有机可乘,有空可钻,利用常用“炮弹”—钱物,投其所好,居然把监狱长、刑罚执行科长、监区长、监区教导员全部“拉下马”,为其服务,最终换来狱中优待特权。

  三是知法犯法。马建国在狱中行贿,目的只有一个,求得狱警多方面的关照,获得优待。可他不懂法吗?显然不是。比如,他借给监狱长巫邦志在17万元购房款和10万元监狱办公经费,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要求巫打借条,想以合法形式来掩盖其行贿行为,目的是逃脱罪责。

  马建国狱中行贿行为是对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一种亵渎。从这起行贿案来看,监狱司法人员上下一气,串通行事,司法腐败可见一斑,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常言道:“打铁先要自身硬”。因此,要增强司法人员的法纪意识,强化其职业道德素质,从而提高警惕性,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反腐防线。同时要严格司法程序,执法必严,提高司法水平。再者要严肃司法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对司法犯法、贪污受贿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司法队伍,净化司法环境,维护好司法权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