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贪蝇头小利 国家损失数百万娄底娄星:一国有贮木场场长涉嫌受贿3万元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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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5: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黄建良 通讯员邓子文) 国有贮木场场长为贪图蝇头小利,致使数百万国有资产流失。9月11日,胡扶摇等三人被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向娄星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胡扶摇原系娄底市贮木场场长兼法定代表人,在负责本单位企业改制处置国有资产过程中,与娄底市永大工贸有限公司经理周某、娄底市亿德兆工 程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刘某相互勾结,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将本单位一处评估价为500万元、依法只能挂牌出让的国有场地,采取协议转让的形式,以126万元的低价出售给周某、刘某二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351.47万元。胡扶摇在周某、刘某二人的利诱唆使下,以本单位需解决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的名义,将从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返回的土地出让金127.5万元、契税22.95万元,除本单位留下15万元外,其余135.45万元全部付给了周、刘二人。在上述非法交易中,胡扶摇先后10次共收受周、刘二人贿金3万余元,而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达486万余元。 黄建良 邓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