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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为“原价”实则欺诈 标签上的原价谁还敢相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7:09 中国新闻网

  

明为“原价”实则欺诈标签上的原价谁还敢相信

  专家建议,千万不要被“原价”迷惑,消费者应理性消费,货比三家慎重选择。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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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5日电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时值夏秋之交,一些商品尤其服装面临换季销售,各大商场“原价X元,现价X元”的促销标签比比皆是,即便是街边小店,原价、现价两套价格同时标注的情形也屡见不鲜。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跌入“原价”陷阱,遭受价格欺诈。因此专家建议,千万不要被“原价”迷惑,消费者应理性消费,货比三家慎重选择。

  沈阳市物价局价格投诉中心徐先生介绍,原价实际上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阶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比如,同一种商品在某商场七日内卖过100元、200元两种价格,那么100元就是原价,如果商家销售时说200元是原价,就构成了价格欺诈。

  据悉,商家玩弄“原价”陷阱无非以下几种手段:

  一是把未成交过的价标为“原价”。在南昌市一大型购物中心某名牌羊毛衫五折专柜,一件羊毛衫标的原价586元,导购小姐说这个品牌标的就是586元,但是一进商场时就是打八折,从没有卖过586元。

  二是把历史最高价标为“原价”。一件被导购小姐说成“原价229元、现价只需69元”的裤子,吊牌上标价是229元,吊牌上同时有一张黄色的写有“169元”的贴牌,而据导购小姐说,以前卖过169元。

  三是把“建议零售价”标为原价。人们在购买商品时常常会发现:服装、洗涤用品、化妆品等商品只要带有厂家或供货商、代理商自制的标牌,很多都会印有“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价”等字样,并在下面相应标上一个价格。零售商往往直接在这个标签上再贴一个低于“建议零售价”的价格标签,于是“建议零售价”成了原价。

  四是虚拟乱标“原价”。一些新进商品一上市就捏造一个远高于商品实际售价的价格,并称之为“原价”。一些商店在开业第一天就把许多产品标为“降价”、“特价”、“经理签名售价”,并给价签贴上一个所谓的“原价”。实际上,所有商品在本商场均没有销售过的价格,不能叫“原价”。

  江西省消协秘书长朱顺洲说,在处理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或者在节假日或店庆优惠、让利、酬宾时商场往往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或排挤竞争对手,采取与法律打擦边球甚至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降价策略。对此,消费者应睁大眼睛货比三家,理性消费,如果遭受价格欺诈,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葛素红 李美娟 孟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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