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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生申诉胜利的里程碑之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20:00 光明网
杨陈晨

  日前,北京市教委以“学生的行为不属于严重作弊”为由,做出了一份《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表示,将撤销中央民族大学开除学生的决定。对此,民大校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未予置评。(《新京报》9月11日)

  痛快!虽然并不酣畅!

  说痛快,是因为这么多年了,每每听到学生因不服大学处分决定而做申诉时,不是为法院不愿受理,就是教委对之置若罔闻。而这种伪申诉一般最终也难逃学生咬碎钢牙往自己肚里咽的结局。可这次北京教委却不知吃了哪颗“熊心豹子胆”,总算是敢白纸黑字的对高校所做出的处分决定明文说“不”了。这难道不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吗?

  说不酣畅,则因为,大学自主管理权并没有为此而被打破。高校大门八字开,旁人监督莫进来的独大现象依旧弥散在全国大学中。虽然有高校声称,学校设有学生申诉仲裁委员会,但这种“县令审衙内”的机制能确保学生在一种公允的申诉环境下进行抗辩吗?从以往学生的申诉的败诉率来看,笔者对之表示怀疑。

  “中央民族大学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开除的事件,从事实本身而言,其实非常容易的就能得出结论。学生作弊固然有错,但错不至“死”吧。封建教育尚还只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而不轻言“一棍子打死”的信条。常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自居的巍巍大学却如何这般草率的断人前程呢?高校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明校风,严谨治学而制定若干的纪律处罚、处分条约自当无可诟病,但制定这些条约的出发点究竟是以惩罚学生为先还是念以教育督导为重?这应该是我们高校管理者首先不得不思量的问题。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若学生一旦作弊犯错,校方即拿开除“重典”进行苛咎,不给学生留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和退路。那不仅对受罚的学生而言,青灯寒窗十几载的努力顿时化为泡影,无疑是个致命的打击,今后能否振作爬起?还是个问号。同时这也与大学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初衷相悖谬。

  如果高校还拿按章办事,有律可查的说法来为自己的处罚决定做支点,那首先就得自省下这自定的处罚章律是否合情、合理又合法。而我们高校的各个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像北京教委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还学生一个公道,做好高校自主管理这架天平的把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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