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犬行为 营造和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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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0:00 天津日报 |
本报讯(记者 赵荣君 通讯员 孔琳)昨天下午,市公安局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目前本市市民养犬现状及公安机关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汇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安机关依法加强犬类管理给予了肯定,并对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养犬管理涉及千家万户, 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搞好养犬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责任。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登记和养犬注册管理办法》为依据,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公安机关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高尚、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本市社会治安秩序的长期稳定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