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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顶藏条大狗咆哮着咬人一口(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0:40 大连晚报

  

二楼顶藏条大狗咆哮着咬人一口(图)
二楼顶藏条大狗咆哮着咬人一口

  事发香周路附近一大院,市养犬稽查大队稽查人员将狗没收

  有关部门强调,市民严禁饲养大型犬类,饲养宠物狗需办证

  ■文/本报SH报道组

  ■图/本报记者思博

  一条巨大的猛狗,突然呼啸扑出,但短时间内就被两名专家制服……这是昨日下午记者在香周路附近一个大院内见到的一幕。这条猛狗是昨日下午大连市养犬稽查大队没收的第四条大型犬类。相关部门再次强调,市内坚决不允许个人饲养大型犬类,宠物狗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二层楼里藏着猛犬,突然蹿出咬伤人

  9月13日,大连一家媒体的记者到香周路附近一个大院进行采访,行至一座2层楼时,突然被蹿出的一条猛犬咬伤,腿部被咬出近10厘米长的口子。随后,这名记者到医院进行检查,并注射狂犬疫苗。“当时我想到楼上拍摄照片,突然蹿出一条大狗,嗷嗷直叫,吓得我差点儿跳楼了,那狗直立起来都快有我高了。”这名记者介绍。

  昨日上午,按照这名同行的指点,记者来到了位于香周路附近的这个大院,找到藏有恶犬的那座二层楼,知情者告诉记者,咬伤人的那条狗就藏在屋顶。很快,记者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条硕大无比的狗,毛是浅黄色的,像一只熊。“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狗,反正挺厉害的。”知情者告诉记者。

  稽查人员将大狗制服并没收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大连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该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表示将进行严肃处理。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大连市养犬管理办公室下属的稽查大队来到事发地。知情者介绍,大狗还在屋顶。在现场,房主并没有露面,稽查人员决定先处理这条大狗。

  两名稽查人员刚爬到楼顶,大狗便猛扑了过来。说来也奇怪,看似凶猛的狗,到了稽查人员跟前,却突然变得温顺起来。“你别看我们只上去两名工作人员,可他们都是专家呀,再猛的狗见到了他们,也会温顺的,因为他们有‘特殊武器’。”现场的一位稽查人员笑着告诉记者。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条大狗重百斤左右,是一种叫圣伯那的狗,属于大型犬类,是不允许私人饲养的。

  直到稽查人员离开现场前,狗的主人也一直没有出现,稽查人员留下相关文件,要求狗主人到大连市养犬管理办公室接受处理。

  令记者没想到的是,大家准备离开现场时,突然遭到3名陌生男子的谩骂。其中一个戴着黄色项链的中年男子,更是指着记者的鼻子大声谩骂,并声称记者如果再来,就将记者腿打断。见此情况,警方进行了干涉,没想到,该男子更加起劲儿地谩骂起来。直到记者离开现场时,3名男子还骂不绝口。

  市区内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类

  记者从大连市养犬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在城市市区内,每户仅可养一只小型观赏犬,拟养犬居民应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养犬。获准养犬的个人,应在接到批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目前,我市还有一些市民抱着侥幸的态度,饲养违规犬类,如大型犬类,但按照要求,此类犬在市内是坚决不允许个人饲养的,而企事业单位在饲养的时候,也不得出现伤人事件。”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仅是大连市养犬办公室下属的养犬稽查大队,昨日下午,就没收了4只大型猛犬及两只宠物犬。“宠物狗也必须办证,否则就视为违规。”

  按照管理规定,养犬未经批准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养犬人逾期不登记、不为犬注射狂犬疫苗,倒卖、涂改、转借许可证和犬牌以及转让准养犬、变更住址未办理相应手续的,由公安机关吊销许可证,并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在城市市区内,养犬人使犬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或者致人伤害,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从9月8日开始,我市已经大力开展区域性养犬管理稽查工作,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养犬、犬伤人、犬扰民问题作为稽查重点,并坚持“逢举必查”的原则,严厉打击贩卖犬类不法行为,严厉查处大型犬、烈性犬等伤害市民的违规养犬行为,大力整治犬伤人、扰民、乱排粪便、携犬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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