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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条例将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4:20 深圳特区报

  注册会计师条例将修改

  市人大修改条例旨在杜绝财务报表“渗水”现象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分别报送给税务、证券和工商等部门的财务报表存在版本不同、渗入水分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深圳经

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天,市人大计划预算委举行会议,研究《条例》修改的有关事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汝稳出席会议。

  市人大计划预算委主任委员吴镝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董国强介绍了《条例》修改的背景。他说,我市现有会计师事务所235家,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十分重要,业内的一些新情况、新现象值得重视和研究解决。比如,一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分别报送给税务、证券和工商等部门的财务报表,存在不同版本、渗有水分的情况。部分注册会计师还频频换所,逃避监管和处罚,受处罚的事务所则频繁变换名称和办公地点,重操旧业。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业内的这些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因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改。

  据介绍,《条例》(修订草案)借鉴香港的监管经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执业注册和会员注册管理制度;增加了有限责任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规定,降低执业风险,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降低进入门槛,修订了行业监管的条款规定,强化了监管手段;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建立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大监管”模式。同时《条例》(修订草案)赋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更多的监管手段,强化了行业自律。

  昨天的会议还对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市2006年1—7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南路路面修缮及交通改善工程等项目投资计划的报告》进行了初审。这两个报告和《条例》(修订草案)将提交本月下旬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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