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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领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4:38 钱江晚报

  临安市“5·8”特大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本报5月9日A5曾报道)。昨天,肇事司机刘家平被临安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其有期徒刑5年,车主赔偿13万余元,车辆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车辆挂靠单位、车主与死者家属达成经济赔偿协议,共赔偿了87.21万元,支付给3名伤者20.8万余元的医疗费。

  法院认为,刘家平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的规定,发生致多人死亡和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属于具有特别恶劣情节,所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他事发后自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所以从轻处罚。

  林法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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