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高院维持对麻原彰晃死刑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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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2004年2月,东京地方法院对麻原作出死刑判决。他的辩护律师随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但此后又以被告精神失常为由要求法院暂停上诉程序。2006年3月27日,东京高 等法院认定被告具有应诉能力,作出不接受被告有关暂停上诉程序要求的决定。此后,被告辩护律师向日本最高法院提交了特别上诉。根据日本法律,日本最高法院驳回被告提出的特别上诉后,东京地方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将被执行。 1995年3月20日,在麻原彰晃的指使下,5名奥姆真理教信徒于上班高峰时段在东京地铁施放沙林毒气,造成12人死亡,约5500人受伤,其中一些人留下终身疾患。警方于事发两个月后逮捕了麻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