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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 提醒市民勿食猪肝等内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6:26 沈阳网-沈阳晚报

  新华社上海9月15日电(记者俞丽虹、王蔚)上海近日发生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相关监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提醒市民避免食用猪肝等内脏。

  连日来,上海多家医院接治了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的患者,其中仅浦东新区一家医院就先后收治了数十人。这些患者出现了头晕、乏力、心跳加速、手抖等症状,他们表示曾经吃过猪肉、猪肝等食物。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大多由猪肝等内脏引起。目前,监管部门已经确认、追溯了部分问题猪肉制品的来源,并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

  专家表示,由于猪内脏的销售区域广、流动性强,尤其是一些非固定摊贩不易被查处,因此,消费者应尽量避免食用猪肝;如果购买,也应选择正规的食品经营企业,不要向流动摊贩、无证摊贩购买没有凭证的猪肉和猪内脏。

  据了解,我国禁止将“瘦肉精”作为饲料添加剂,但一些不法养猪户为使猪肉不长肥膘,非法在饲料中掺入“瘦肉精”。人摄取一定量的“瘦肉精”会中毒,出现肌肉震颤、头晕、心跳过速、神经紊乱等症状,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

  新闻延伸

  上海查明含瘦肉精猪肉来源

  新华社上海9月15日电记者15日晚间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导致近日上海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系一批发商从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

  有关部门初步查明,这批猪肉由上海金山道口入沪,销售给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9009号和9055号摊位,再批发给全市66个集贸市场。

  目前,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紧急行动,追查全市集贸和批发市场涉嫌销售含瘦肉精肉制品的经营者,立即组织召回已售出的猪肉。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已责令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中涉嫌出售含瘦肉精猪肉的摊位立即停业整顿,停止一切销售行为。上海市农委也紧急部署,全面禁止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的猪肉进入上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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