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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西部服务三年以上大学生免还助学贷款 我省的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何时出台,目前正在研究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8:27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日从教育部传来消息,从今年开始,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3年以上,中央财政将代他们偿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这个利好消息目前还只针对中央部属高校。因我省高校多是省属地方高校,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的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何时出台,目前正在研究中。

  据了解,为了吸引大学生到西部就业,财政部和教育部近日联合下文,对到西部和

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助学贷款代偿,也就是国家替毕业生负担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每所学校每年上报的代偿资助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高校毕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的5%,农林、水利、地质、矿产等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不得高于8%。每人代偿资助总额以该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为限。国家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高校毕业生采取逐年代偿资助的办法。毕业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各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30%,第三年代偿本息的40%,3年代偿资助完毕。

  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喻剑说,对支援西部的贫困毕业生进行助学贷款代偿是大方向,国家的政策出台后,各省的实施细则将会随后跟上。我省高校多是省属高校,助学贷款代偿要由省财政负担,具体办法还要报请省政府制定和批准。

  □首席记者王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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