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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措施支持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8:41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9月16日电(王凡凡李兆芳)福建检验检疫局近日推出五条措施,支持宁德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设。

  宁德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地处霞浦县三沙港区,是国台办为具体落实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而在大陆批准建设的唯一涉及台湾水产生产、销售、加工的项目。按照规划,该中心将建设成为大陆“园区面积最大、交易量最多、产业链最长

、配套设施最完善、现代化水平最高”的水产品集散中心,设有专用码头、渔船维修补给,水产品冷藏、交易、加工,行政办公,生活居住等功能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并享有政策支持。

  据介绍,福建检验检疫局为宁德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专门推出的这五条措施是:

  ——指导建设进境水产品存放、隔离设施,帮助其达到备案要求,对符合要求的设施简化批准程序,快速办结设施投入使用手续。

  ——指导建设出口水产品精深加工区,培训指导加工企业人员建立出口食品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关的标准卫生操作程序和良好操作规范。

  ——实施进境台湾水产品快速验放措施,对来自台湾的水产品及水生动物实施“绿色通道”政策,提供24小时预约报检及电子审批方式,优先查验、优先检测、优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探索对台小额贸易商品检验检疫便捷措施,加强与台湾有关方面的交流,开展对台小额贸易商品的风险分析,探索适应对台小额贸易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把对台小额贸易商品检验检疫的重点放到安全、卫生项目上,有针对性地实施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为对台小额贸易商品的检验检疫提供便捷措施,做到科学快验快放。

  ——加强宣传检验检疫有关法规和程序,通过宣传材料、热线咨询服务电话,及时向涉台贸易企业、加工企业以及上下游的相关企业,宣传解答有关进境水生动物、水产品检验检疫法规和办理程序,并在相关场所予以公示,保证集散中心内的企业充分了解有关检验检疫法规和程序,保证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和利用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精加工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

  据悉,从今年8月14日台湾首批水产品入境以来,先后已有12批、70.1吨、6.9万美元的台湾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进入宁德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主要品种有鳖蛋、带鱼(冻)、秋刀鱼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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