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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破门搬走公司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1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去年1月,吴海志与陈天华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了南京散月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娱乐KTV,吴海志占有绝大多数股份。作为公司仅有的两个股东,两人却在公司成立后的很短时间内多次因个人恩怨发生冲突。今年3月11日下午1时许,陈天华带领几个人强行闯入散月公司,用吧台椅砸开主控室的门,搬走电脑主机两台及配套VPS不间断电源、交换机各两台和收银机一台。

  散月公司被迫中止营业。由于陈天华拒不返还财物及赔偿损失,公司将股东陈天华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费用三万余元,并返还其强行搬走的财物。陈天华在庭审中辩称,自己拿走公司财物是事实,但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大股东吴海志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以权谋私,不会管理,造成散月公司亏损。自己是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迫不得已采取这种方式让公司停业整顿。

  近日,溧水县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陈天华虽然是公司股东之一,但其采取违法手段侵害公司利益,违法取走的物品应予归还。为此,法院判令陈天华将取走的财物再搬回来。(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风飞徐红霞(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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