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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瘦肉精中毒 涉嫌摊位责令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31 解放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任羽中通讯员江国献)昨天,市食药监管局通报了本市对“瘦肉精”猪肉的查处情况。涉嫌销售“瘦肉精”猪肉的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9009号和9055号摊位已被责令停业。

  本月13日以来,本市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17时,本次瘦肉精中毒涉及9个区,已有300多人次到医院或

医务室就诊。经对症治疗,目前就诊病人已基本康复出院,其中没有重症患者。

  经市食药监管局调查,导致此次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系一批发商从浙江省海盐县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共计生猪肉189头。该批猪肉由金山道口入沪,入沪检查时具有由当地颁发的合法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该批猪肉销售给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9009号和9055号摊位后,再批发给全市66个贸易市场。目前,浦东有关部门已责令这两个涉嫌出售含“瘦肉精”猪肉的摊位停业整顿,召回已经售出的猪肉。

  市食药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引发食物中毒的猪肉有产地颁发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却在终端市场发生了安全事故,暴露出一定的监管漏洞。针对这一问题,本市近期将出台强制性规范,要求各终端销售市场对外地供沪的生猪肉实行再次抽检,避免“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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