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将由司法部商最高法、最高检确定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王娅妮、田雨)记者16日从司法部获悉,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将由司法部商最高法、最高检确定公布

  (资料图片)

  司法部明确,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完)

  

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将由司法部商最高法、最高检确定公布

  ★相关政策

  司法考试今日举行 提前交卷者将被记录

  司法部: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提前交卷将当场记录

  司法考试:不改恐怕不行了?

  2006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报名考生逾27万人

  ★考前准备

  谈司法考试答题技巧:沉着应对 各个击破

  司法考试对法理学能力的考察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热点问答

  ★各地报考情况

  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结束 考场463个

  江苏省2006年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创新高

  湖北省报名12642人国家司法考试 比去年增加4.7%

  国家司法考试澳门考区报名 须具两个条件

  司法考试报名排长龙 引来五百博士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