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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分组审议北京药品安全工作报告 药品违法广告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0:1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 今天上午,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中,委员和代表纷纷对北京市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评议意见,其中药品广告的规范问题成为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

  北京市药监局局长冯国安在作关于北京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中提出,药监局在缺少违法广告查处职能的前提下,已经加强了对违法广告的监测,聘请了48名监督员

对广告发布比较集中的14种主要报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则及时转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违法广告的信息披露机制,并开发了药品广告的公众查询系统,帮助公众辨别广告真伪。

  根据这份报告,部分代表提出,除药监局的工作外,媒体自身也必须要增强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就给药品作广告,而对于那些违规的虚假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我们应该予以严厉的打击,有效治理。罗青委员在发言中还特别提到,保健药品的管理也不容忽视,现在还是有铺天盖地的广告在电视等媒体上夸大其辞。

  针对北京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冯国安透露,市药监局正在探索建立《北京市社区药品管理规定》,以解决社区药品管理无法可依的状况。其中将设立社区药品回收箱机制,召回过期药品。目前,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等区县的主要社区已经设立了四百多个药品回收箱进行试点,实施集中回收、统一销毁,条件成熟后将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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