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人员原年限由首家接收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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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2:00 信息时报 |
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参保人员有本市行政区以外和军队转业人员调入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及政策性安置的随军家属,其之前的工作年限由调入广州后首家接收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明确用人单位与之解除劳动关系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或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时,用人单位的责任,保障单位职工的权益。 新办法还将用人单位解除单位人员劳动关系时,按规定计发给个人的过渡性基本医 疗保险金改为计缴到社保基金账里并应缴纳相应年限的重大疾病补助金。这样处理,既避免参保人员到办理退休时,无力缴交应缴的资金,又不再需由个人补足工资增长的差额部分资金。新办法还修改了原办法中没有明确重大疾病补助金也需由用人单位负担的条款。由于重大疾病补助金的使用功能扩宽,除了保留补充功能以外,并具备基本医疗保险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