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河源男孩带至江西勒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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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2:01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杨晓梅)不远千里,将一男孩骗回自己老家,然后威胁男孩的父母拿钱赎人。日前,犯下如上罪行的江西人钟小晶,被广州中院终审以绑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悉,今年41岁的钟小晶是江西省龙南县人,高中文化。法院查明:2006年1月15日上午8时许,来广州打工的钟小晶在白云区石井街谭村一网吧门口,以一起回江西老家为由 将一12岁男孩阿华骗至河源市连平县。第二天,钟小晶又将阿华骗到自己老家江西,藏在一家旅舍内。期间,钟小晶多次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向阿华的父亲陈某勒索赎金人民币5万元。1月17日下午2时许,钟小晶在老家的一家储蓄所提取陈某汇入的赎金3000元时,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并解救人质阿华。白云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钟小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并综合各方面情况,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后,钟小晶不服上诉,后被广州中院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