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独家 老母在世一套房子许四家 走后子女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3:20 青岛新闻网

  争遗产——兄妹阋墙上公堂 看遗嘱——你有我有她也有

  一套房子许四家,咋办?

  疑老母为求“安度晚年”,生前不得已出此下策留难题

  晚报讯;86岁的李老太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四个子女。小女儿居住其中不肯腾房,三个哥哥姐姐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就在开庭的那天,四个子女拿出了四份母亲的遗嘱,老人生前分别将这一处房许给了四个孩子。“老母亲太不容易了,她是怕我们不好好待她……”在面面相觑之后,子女们停止了相互指责,小女儿抹着眼泪回忆着母亲轮流在四个子女家度日的情景。

  1989年,李老太的房子拆迁,她在北岭拥有了一处两室的新居。老人年轻丧偶,独自将两儿两女拉扯大后,又忙活着带大了第三代。就在老人准备安享晚年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在一次去市场买菜的途中,老人不慎滑倒摔断左腿,虽然治疗及时,但身体恢复很慢,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那年,老人80岁。四个子女决定轮流将母亲接到自家奉养,每人照顾一年。因为小女儿没房子,老人便腾出房子让她先住着。老人的“自做主张”让其他几个子女不太满意,大儿子和三女儿生了儿子,她们认为老人该把房子给孙子或是外孙。小女儿说,从那时起兄弟姊妹之间开始有了隔阂。因得到老人继承房子的许诺和遗嘱,小女儿就放心地在屋里住了起来,老人去世后,她打算拿着遗嘱去办理房产过户。这让哥哥姐姐很不安,他们一同将妹妹告上法庭,要求她腾出房子。

  近日,四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她虐待老人,骗老人签遗嘱,否则就不养老。”“老母亲上俺家来的时候瘦得吓人,肯定是他没好好伺候。”兄弟姐妹之间互相指责着,都说自己尽到了赡养义务。法庭要求提交证据,四个子女都各自拿出一份老母的遗嘱,遗嘱内容完全不同,都是可继承老母亲的房子,并且给大儿子的那份遗嘱还做了公证,保存有公证时的录象。一下出来四份遗嘱,四个子女吃了一惊。“老人和我签遗嘱的时候叫我别告诉其他姊妹,说怕他们攀伴。”小女儿说母亲年轻时读过私塾,是很有主见的人,这么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也许是为了儿女能够对他好一点。“没想到她走了还留下这么个麻烦事,现在想想我能理解她,都是做儿女的不好。”

  法官表示,如果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那么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有的经过公证,那就以公证过的遗嘱为准,房屋该谁来继承是显而易见的。目前,其中两个做原告的子女撤诉,大儿子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遗产归属。(记者赵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