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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保护臭氧层示范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3:56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樊亮) 昨日上午,第12个“9·16国际臭氧日”纪念大会在我省召开。吉林省、海南省、廊坊市等七省市比国家计划提前一年完成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被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授予“保护臭氧层示范省(市)”荣誉称号。

  省长王珉在会上表示,为了实现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吉林省政府

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总局和有关国际机构的号召,向全社会发出了“保护臭氧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倡议,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这次大会能在吉林省召开,是对我们巨大的鼓舞和激励。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说,自1989年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中国政府在保护臭氧层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祝光耀强调,全国将在2007年7月1日前停止非必要用途的CFC和哈龙的生产和消费。尽管过去十五年,我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最后的2007年才是对我们的真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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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禁产含氟家电

  本报讯(记者 樊亮) 2007年1月1日起,国内任何企业都不得再生产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昨日,记者从国家五部委在长春召开“加速淘汰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新闻通气会”上获得此消息。

  据了解,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将在近期发布《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其主要内容是:自明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不得在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氯氟烃作为清洗剂;自明年5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销售和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从明年5月1日起,本公告附件中所列的商品将被列入《检验检疫法检录》。

  “国际臭氧日纪念大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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