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I为消费者退货设了“4道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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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4:57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针对近期SK-II多种化妆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查出禁用成分一事,宝洁公司昨天公开声明称,“有需要的消费者”可以在SK-II的授权专柜办理相关产品的退货手续。但消费者若真要退货,宝洁公司在“退货原则”中还设立了4道“门槛”。 宝洁公司表示,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配合调查和解决问题;按照SK-II退货原则,“有需要的消费者”可以在SK-II的授权专柜办理相关产品的退货手续;关 于SK-II相关产品是否有必要下架,公司目前还未做出决定。何为“退货原则”?宝洁公司对外事务部SK-II品牌公关经理汪先生告诉记者,消费者要退货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应在本次公布的被查出含禁用物质的产品范围内; ■消费者有过敏反应并提供医院证明; ■提供产品的购物发票(或电脑收费证明),并到原销售柜台退货; ■剩余产品的数量不能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 面对如此苛刻的退货条件,消费者不禁要问:难道皮肤不过敏就意味着产品无伤害吗?对此,宝洁方面的解释是,他们只有被抽查到的这一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之前进入市场的产品“都是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