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同盟指什么(答读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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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0:04 环球时报 |
编辑同志: 俄罗斯称不会将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成为军事同盟,请问军事同盟是指什么? 吉林读者李建华 所谓军事同盟,亦称军事联盟,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对付共同的敌人,通过缔结盟约而建立的军事合作关系。军事同盟的建立,取决于参加联盟国家的共同利益或面临的共同威胁以及本国的综合条件。双方或多方的结盟条约都会涵盖各方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其内容一般包括:确定同盟的目的、性质、任务和方法;协调联盟国武装力量与军事设施的建设、发展及其战略使用;规定联盟的战略指挥、战略协同、战略保障及战区的划分与准备等问题。一战中的同盟国与协约国,二战中的轴心国与同盟国,以及二战后的北约组织和华沙组织,都是军事同盟。 冷战结束后,世界上的主要军事同盟由美国主导。美国现在掌握的正式盟国主要包括北约组织成员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也充分表明这些军事同盟依然是冷战的遗存。随着全球反恐战争的发起,美国提出了“志愿者联盟”概念,但这种联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同盟,参与国之间的关系十分松散,不具备军事同盟的作用和意义。▲ (章名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