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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举债造楼强令租房是公权的滥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0:06 红网

  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人民政府只有40名干部,却于2002年举债建起一座办公大楼,办公室超过80间,至今近一半房间闲置无用,并有120万元工程款没有还清。为了偿还欠款,郑庄镇要求每个村在镇政府租一间房作为“办事处”,租金10万元。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近日郑庄镇才将协议收回。(9月16日《杭州日报》)

  为了掩盖真实的目的,镇政府“大大方方”和每个村签订租房合约,表面上似乎挺

有市场意识的,双方是一种你情我愿的经济合同关系,而镇政府这样既可以偿还债务,又可以坐地收租,真是“两全其美”,“高,其实在是高!”孰不知,这种行为,实则是把还债的责任和风险,转嫁和摊派到村一级上了,最终为此买单的还是当地老百姓。“打肿脸皮充胖子”,不切实际举债造楼,本身就是权力膨胀的产物;而造楼之后又要每个村租房,更是以权压人,错上加错。这种种现象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公权滥用的丑脸。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此离谱的办公楼建设项目,竟然能得到县里的审批。而且县有关部门要求收回租房协议之后,县领导还大言不惭地辩解:“从长远眼光看,郑庄镇办公楼并不算大,现在用不着的房子将来可以用于农产品经营。”笔者不禁请问这位官老爷,你说的“长远眼光”到底有多远?

  类似郑庄镇政府这样的事发生过不少,比如之前的贫困县摊派“追星”,还有“县庆”搞“献礼工程”,要求干部职工“自愿捐款”等等。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镇政府和领导手中都掌握着公权力,再加上这些权力又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于是,所谓以“工作需要”为名的乱摊派就成为必然了。而这些公权滥用下的乱摊派怪状下,又会有多少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黑幕还没揭开?

  另外,郑庄镇府举债造楼强租房事件,还凸显了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特别是一些官员,没有人能对他们怎么样,更鲜有丢掉乌纱帽的,而且还丝毫无损,备受重用。郑庄镇府当时拍板决策的领导,不就升任县常委之要职了吗?

  剑桥大学教授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实践也一再证明,只有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特别是对财政开支加强监管,才能在制度上根本遏制公权滥用、贪污腐败行为的再度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叶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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