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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商“翻墙”入户私改厨房地漏 业主怒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4:3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谢永辉 实习生帅君)“他们私自进入我的房子更改设计,作为主人的我竟毫不知情……”蓝先生在柳江县基隆开发区小康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房开商交房后,他进场装修时发现厨房的地漏竟无端高出地面10多厘米,打听之下他才得知是房开商的工程人员“翻墙”进房改造的。

  今年1月,蓝先生购买了小康苑小区4栋2单元6楼的一套房。8月1日,房开商交房,

验收无意见后,他拿到了房子的钥匙。9月8日,蓝开始装修房间,但进场时才发现,原来埋在地下的厨房地漏竟然“钻”出地面10多厘米。经查看,是有人做了改造,原地漏已经被堵死。于是他找到房开商,对方答复,他的厨房原地漏正好对着5楼的卧室,5楼住户担心漏水,要求房开商整改,因此,工程人员对蓝家的地漏进行了改道。至于如何进房的,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翻墙”。

  蓝对此觉得不可思议,“既然房子已经交给我了,房开商没有事先沟通就强行进入施工,这种行为侵犯了我的权利”。但一个星期过去了,房开商一直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14日上午,当记者来到蓝家里,蓝的妻子覃女士指着高高直立于地面的地漏气愤地说:“这样能排得了水吗?”据了解,由于地漏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整个装修工程不得不停下来。

  随后,记者来到开发商柳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售楼部。一名姓韦的工作人员承认,未经业主同意进入房间施工是他们“工作的疏忽与失误”,并已就此向业主道了歉。至于怎样解决问题,她提出两种方案,复原地漏或赔偿,但具体情况还有待与5楼住户协商,希望蓝能耐心等待回复,“再不行就只有走诉讼途径了”。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韦秋建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子移交钥匙之后,业主就已经拥有这套房子,房开商要对房子做任何的物业维修都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所以,房开商的这种做法已经构成了对业主的侵权。蓝先生可向法院起诉房开商的侵权行为,并可依据房子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开发商索赔,如房开商的行为确实影响装修工程进度,还可要求其赔偿一定的误工费。

  编辑:李华林作者:谢永辉 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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