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区法院原院长刘玉受贿近60万被公诉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7:4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据新华社合肥9月16日电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原院长刘玉涉嫌受贿58.8万元,日前被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阜阳市检察机关侦查,刘玉受贿行为发生在1998年至2004年任阜南县法院院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合计58.8万元。 据介绍,刘玉主要在3个方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一是在法院办公楼等工程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使参与竞标的亲属吕某承建工程,先后8次收受吕某所送现金共计45万元。二是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按行贿人的请托对被告人重罪轻判,或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追究刑事责任,4次收受当事人亲属所送现金6.5万元。三是在给法院干部解决提拔、调动等事宜过程中,十余次收受下属所送现金共计7.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