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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人大组织向街道延伸 半数街道设人大工作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1:03 法制日报

  本报大连9月16日讯 记者阎永纬 辽宁省大连市已经有40个街道设立了人大街工委,占街道总数的48.8%。大连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人大街工委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代表与群众沟通的新平台,实现代表、选民、党委和政府三方满意。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在各区市县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始于去年。据了解,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主要基于如下考虑: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近郊撤镇改街

、实行城市管理体制后,原来依法设立的镇人大及主席团随之撤消,群众少了一个反映意见和要求的渠道;以往人大代表在街道开展活动,主要以代表团或代表小组的形式进行,没有专人负责人大代表日常履行职务的服务协调工作,也使人大代表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的渠道不畅。

  2005年初,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大连实际,向市委呈报了《关于在大连市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请示》,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截至目前,西岗、甘井子、金州、普兰店辖区内所有街道及旅顺口区5个镇改街都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记者采访的一些街道领导和人大代表反映,人大街工委直接面对街道、社区,接触的是基层选民,因此能够成为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最直接和最好的桥梁,为开展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保证代表活动质量,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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