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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细听“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弦外之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2:00 光明网
倪洋军

  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级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进一步规范本省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通知》对参训人员的资质和次数时限做出了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9月10日《成都日报》)

  俗话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在各行各业、各级领导干部纷纷外

出“学习取经”的巨大潮流中,四川省委组织部果断地“亮剑”,对官员境外培训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并限定“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在这看似“规范管理”的背后,我们似乎还能读出点什么“弦外之音”来。

  ●谁会有那么多的出国培训机会?制订或出台措施必须是有针对性的,否则就变成了“一纸空问”。四川省之所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并明确规定“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势必让人联想到之前该省存在官员出国培训不规范的方面,换句话说,肯定有些官员不止一次的“出国培训”。笔者要问的是,谁会有那么多的出国机会呢?对于一些经济比较薄弱的单位,对于一些官位比较低的领导,你就叫他出国,他也没钱出去。因为出国是要花很大一笔钱的,而这笔钱叫那些官员自己掏,打死他,也不会做的。所以,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能够出去的,想必都是单位比较有钱,个人级别又比较高的。他们已经花惯了“公款”,你现在就叫他“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出国,他就能不乱花“公款”了吗?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规定出国“一年不得超过一次”,还不如加强对一些富庶单位和特权领导的财务及权力监督管用。

  ●一年一次就能阻断“公款旅游”?领导干部借“考察学习”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就连一些村干部都可以由组织上出钱到韩国考察学习“新村运动”,更不用说那些大单位、大领导了。企图通过规定“一年一次”就能从根本上阻断“公款旅游”也是一种“拍脑袋”的“长官意志”。再说,出国的名堂很多,除了“出国培训”还有“出国招商”、“出国考察”、“出国挂职”等形式,只要领导想出去,总会编出冠冕堂皇的理由的。所以,作出“一年一次”的规定实在是一种“隔靴搔痒”或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之举”,是不能真正解决“公款旅游”的。

  ●一年一次似乎有怂恿出国之嫌?先前,领导干部出国似乎还会遮遮掩掩或者不敢公开,现在既然组织部门出台了“一年一次”的规定,对那些想出国而没有出过国的领导干部来说,的确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他们可能会想,“组织上都认可了,不出国白不出国!”明明是为了“限制”出国,却被一些领导干部误读为“鼓励”出国,实在不是制订政策的初衷。但是,对于那些向来喜欢钻政策空子的“领导”者们,确实是找到了一种“腐败”的借口和“政策”依据。相反,如果出国培训是工作必需,的确需要一年出去两三次,那“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就只能使其搁浅了。所以,这样的规定,实在不能算什么切合实际的治标之举。

  说到底,之所以“出国”比较“热”,都是因为花的是“公家”的钱,如果都让他们自费“出国”看能有几人?所以,与其规定“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不如限制出国的费用支出或者干脆就规定大凡出国必须“自费”,可能会更有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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