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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发邮件侮辱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3:23 新闻晚报
晚报祝玲徐哲报道

  “我受到公众谴责,知道错了。但没必要每天打电话、发邮件,有些言词太吓人!”15日,张德(化名)说。

  之前,他关掉了手机、博客、网页、msn(网络聊天工具)。“风雨”源于:他和朋友恶搞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的一组照片,在网络论坛被公布。

  ■张德:“我怕了”

  “现在,你的生活怎么样?”

  “不好。被骚扰。有人发邮件侮辱我。msn上有人疯狂加我。”张德说。

  9月14日,本报刊发《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名人”遭非礼》,张德和朋友的一组不雅照片被他人在网络论坛公布,引发多方争议。此后,照片被国内门户网站转载,人物面部被“原汁原味”地公布出来。

  接着,张德的生活突然“热闹”了———有人网上骂、发邮件骂、甚至打电话骂,不断有记者要采访,“好累,受不了。”

  “最初,我把照片贴在专业网络论坛上,说明不得转载。”

  张德说,但有人擅自转帖,门户网站再转,搞成今天这样。“真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找到我的联系方式的?”张德说,甚至有人这样揣测,是不是我和什么人一起炒作。“我怎么一一解释?”

  截至发稿,张德关掉了手机、个人博客、摄影网页,拒绝媒体采访,给各大网站一个个打电话,要求删除照片。

  “怕了。我受到公众谴责,知道错了。”张德说,我还想继续生活下去。

  张德还告诉记者,他在新浪专门开设了博客,向Twins组合表示歉意,并保证会引以为戒,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也会提醒身边的朋友正确看待蜡像。

  ■律师:隐私保护,难

  徐品飞(上海世代律师事务所律师):无论是个人博客还是公众网站,都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恶搞者将照片公布,那就表明他已放弃自己的权利。因此,网站转载不构成侵权。

  但如果发布照片的不是恶搞者本人,同时又在后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照片,那么,不管是发布者还是转载的网站,都可能侵犯恶搞者的隐私权。

  此次事态的扩大,可能和某些网站有直接关系,但这不侵犯恶搞者个人的利益,它侵犯的是公共利益。

  ■专家:恶意转载不道德

  蒋逸民(华师大社会学副教授):网站一味追求点击率,博取公众“眼球”,毫不顾及社会影响,折射了网络道德的缺失。恶搞者抱着调侃、玩世不恭的心态拍这些照片,反映了社会的多样性。他将这些信息放上网,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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