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I退货 宝洁放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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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5:25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SK-II事件”又有新进展。继昨天本报报道宝洁公司表示符合4个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退货之后,昨晚宝洁公司再次发布声明。声明中,对此次被查含有禁用成分的9款问题产品的退货条件明显放宽:消费者退货不再需要有医院证明,也没有剩余产品量的限制。 宝洁公司对外事务部有关人士上午向记者表示,出于对消费者心情的理解,SK-II将 在授权专柜为消费者办理此次涉及的9款产品的退货手续,消费者须提供购买凭证(销售小票、发票或者SK-II名媛坊电脑销售记录)和产品。关于相关SK-II产品是否会撤柜,公司还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以做出最后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