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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遇到烦恼事:房客到期“赖”着不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5:32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租俺房子的人不爱护房子,俺租期到了不再租给他,可他‘赖’着就是不走!”市民纪老汉近日遇到了这么一件烦心事。

  纪老汉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将自己位于台柳路一处房子以每月750元的价格租给了市民王先生,租期到今年9月3日结束。由于担心对方不爱惜房子,还在租房协议中专门约定了要爱护房子内的设备、必须安装吸排油烟机等内容。一个多月前,眼

看房子租期就要到了,他回去找王先生,一来看看对方是否续租,二来看看房子的情况,没想到这一看,让他心里很上火:自己的厨房已面目全非,墙壁被油烟熏得一塌糊涂!见此情形,他向对方提出自己的不满,同时表示租期到后不准备续租了,让对方早做准备。然而,9月3日到期后过去了十多天,对方迟迟不搬家。他找到王先生催促,对方找出各种理由推托,最后说自己新买了一处二手房,但对方要到25日才腾出房子来,所以自己要住到25日后才能搬家。没有办法,他拟定了一份续租协议要求对方签字,可对方拒绝在上面签字。

  接到纪老汉的反映后,记者按照租房协议上面的手机号码,与王先生联系了多次,想听听他对此事的解释,可不知什么原因,不是接听后挂断,就是拒绝接听。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陈铭勇律师对此认为,租房合同到期后,租房人失去房屋的使用权,如果没有续租继续住在里面,就对房屋所有人构成了侵权,房屋所有人可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搬出房屋,同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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