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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钱能改户口年龄?私改户籍年龄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1:0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郭晓峰实习生薛森

  掏了400元“办事费”,户口本上的年龄却迟迟没改成,省会一居民一怒之下报警将办事人送进了派出所,这是9月17日上午在省会永安街上发生的一幕。而对此省会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表示,虚报私改户籍年龄属违法行为。

  9月17日上午10时许,省会中山路派出所接到永安街上一王姓居民报警称,有人收了她的钱,答应帮其更改孩子户口本上的年龄,但现在却连孩子的户口本都拿不回来……事后,省会中山路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事发现场。

  据警方了解,一个月前,王某想通过关系更改孩子户口本上的年龄,而吴某表示愿意帮忙,并收取了王某400元“办事费”。但是一个月后,吴某却迟迟未办成此事,双方为此“翻脸”。

  事后,警方对王某和吴某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于吴某收取“办事费”代人擅改户籍的问题,警方将做进一步处理。民警表示,如果户籍年龄确实存在登记失误,可以依据有关程序对户籍进行更改,但如果想借此达到某种目的,私改虚报户籍,这种情况则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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