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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业委会撑腰业主“单枪匹马”维权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1:10 石狮日报

  最近,已入住某小区三四年的住户吴先生对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配套服务设施、停车位充满疑问。他多次找到其他业主,“团结力量大”,希望联合其他业主找房产公司解决以上问题,令他失望的是,300个业主,最终只有他一人向房产公司反映,但由于一己之力较薄弱,所反映的问题根本得不到重视。吴先生向记者抱怨:“要是我们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维权事宜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解决,毕竟,业主委员会代表的是小区业主的利益。”

  据悉,建设部制定的国内首部《业主大会规程》已于2003年9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都是有章可循的,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可依的。但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我市只有不到两成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尴尬的局面?小区业主委员会屈指可数

  记者从市房管处获悉,前来注册登记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仅3家,而目前我市有小区十多家,登记率不到两成。

  工作人员吴先生向记者介绍,根据国家有关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法规,小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及对业主自我管理的协调,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可以讨论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另外,我市的许多小区开发和入住时间大都在两年以上,入住率也达到了50%以上,根据相关规定这样的小区完全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有的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没有及时开展工作,广大业主也不知道业主委员会到底管什么。由于居民入住新居后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迫切需要一座业主与房产公司、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的“桥梁”,因此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

  居民忽视业委会的作用采访过程中,不少小区的居民认为即使成立了业委会,在与开发商的协商过程中,业主仍然处于劣势地位。家住八七路一小区的业主姚女士称,在解决问题时,基本上还是由物业说了算,也不见得业主委员会能发挥多大的作用。

  家住南洋路一小区的刘先生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委会成员的报酬,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分担,本来收费问题就是小区敏感的话题,再多“养”一个业委会,恐怕许多业主不会支持。有的业主甚至认为业委会往往和物业管理部门“一个鼻孔出气”,很少能真正维护业主的权利。再者,业委会开展工作时不一定能得到大多数业主的理解,常常是“吃力不讨好”,做起事来困难重重。

  对于这一问题,从事物业管理多年的范先生则表示,没有业委会,则意味着业主会在一些方面“吃亏”。比如申请大修基金,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可以申请,但申请时间要长一些,手续也要复杂一些。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业委会的成员最好是具有管理经验,懂得有关房地产、财务运行知识的业主,这样才能发挥业委会的管理作用。另外,社区居委会应把业委会的建设当做责无旁贷的事,将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成立业委会要破解多个难题

  为什么如此多的小区不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个业主向记者诉苦业主们不是不想成立自己的组织,但实在不容易。据悉,目前我市成立业委会主要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社区居委会主持成立。而有些小区的业委会之所以成立不起来,就是因为房屋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留有质量或配套等方面的“尾巴”,而房产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又是“父子”关系,所以物业公司并不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省得以后多一个“刺头”。

  一些业主与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分析认为,小区没有业委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说老的小区很多业主不愿意成立业委会;新小区组建业委会的过程不规范,很难得到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另外,业委会的牵头人很重要,牵头人并不是什么领导,只是一个协调者。由于业主之间存在一些矛盾,使牵头人有时很难产生。(记者陈满意实习记者王国文/文陈剑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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