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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准入关 我省将限制小水电开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4:2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钟文)我省在加快大型水电开发的同时,将限制小水电开发,严把准入关。记者昨日从省经委、成都电监办等相关部门获悉,凡是在2005年12月1日后竣工投产的发电项目,必须及时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否则将不得并网运营。而新上的水电项目则必须以保护环境为第一要务。

  据了解,根据我省电力建设的规划,“十一五”是我省水电建设全面开花的时期。经国家和省批准的水电在建项目达到2100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的电站装机超过4000万千瓦,绝大多数项目将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根据规划,到2010年,我省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其中水电将超过2600万千瓦;到2020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将超过8700万千瓦,其中水电将超过6600万千瓦。

  “目前,我省水电建设已经基本上摆脱了技术、资本、市场等方面的约束,但生态、环境约束因素在增多。”根据这一现状,我省将充分利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严把小水电的准入关口,最大限度地减小水电站在建设期间和运行以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各地在小水电开发中实行分级审批,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了小水电的开发建设,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业主在项目建设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

  根据成都电监办的工作安排,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凡是在2005年12月1日后竣工投产的发电项目,必须及时领取电力业务许可证。其中,2006年7月31日前项目全部建成的电厂,应在2006年底前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否则将不得并网运营;2006年8月1日后项目全部建成的电厂,必须在投产运行后3个月内连同原有发电项目一并取得许可证,否则也不得并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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